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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磁辐射标准的情况

2016-08-11
关于电磁辐射标准,我国目前的状况是多个相关的国家标准同时并存,几个部门同时又在制定或修订类似的国标。截止到目前,我国与电磁辐射相关的国家标准情况如下:
GB8702-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9715-88《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
GB12638-90《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
GB10436-89《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
GB10437-89《作业场所超高频辐射卫生标准》
GB16203~96《作业场所工频电场卫生标准》
这些标准分别由国家环保局、卫生部和原机电部在 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制定和发布。当时我国移动通信才刚起步,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部门和人民群众对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有了新的认识和要求,加之科学 技术快速发展和移动通信的普及应用,现在的国标已经暴露出电磁辐射标准限值不一致和测量方法不相同的问题。这种状况不能满足和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和移动通信 产业发展的需要。
我国目前使用的电磁辐射标准是GB8702-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它在30MHz~3GHz之间的公众导出限值是40mW/cm2。原来卫生部也制订了一个标准GB9715-88《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但是环保局执法一般按照GB8702-88来进行。
为了适应目前的社会发展现状,并且结束目前多个 标准共存的局面,国标委前几年曾经起草了一个《电磁辐射暴露限值和测量方法》,在国标草案中,把公众导出限值定在50mW/cm2。由于各方利益争执的原 因,目前该草案处于搁置状态。但是国标委关于手机电磁辐射的标准采用了欧标限值(SAR限值为2.0W/kg)。
由于国标近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目前在CCSA范围内,正在进行《无线通信系统基站电磁照射计算和测量方法》(实验室测试方法)和《无线通信系统基站使用时电磁辐射符合性评估方法》(现场测试方法)的起草工作。由于限值过于敏感,目前暂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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